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重庆第二期研修班开班******
中新网重庆1月11日电 (记者 周毅)记者11日从西南大学获悉,由该校承办的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重庆第二期研修班开班,来自塔吉克斯坦农业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移民和就业部以及发展委员会等部委的专家,将通过网络培训的形式参加为期10天的学习。
西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安春元介绍,本次研修班课程分为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三个环节。研修班将围绕重庆脱贫攻坚经验、中国精准扶贫评估理论体系及其实践应用、全球视野下的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中国社会保障兜底减贫的政策演进、主要做法及其启发等方面,设置专题讲座12讲,以期对塔吉克斯坦的参研学员有所启迪,对上合组织国家减贫提供有益借鉴,为推动构建安定团结繁荣进步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明全在致辞中表示,塔吉克斯坦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重庆始终重视与塔吉克斯坦的交流合作。本次培训也是重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持续深化与塔吉克斯坦友好合作的务实之举,希望通过实践积累的重庆经验,为塔吉克斯坦减贫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借鉴。(完)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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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