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地方中小银行严禁吸收异地大额个人存款******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王恩博)记者3日自中国银保监会获悉,该部门将继续深入整顿地方中小银行互联网存款和异地存款业务,严肃查处高息揽存、违法违规吸收异地存款等行为(包括互联网渠道)。官方强调,地方中小银行严禁吸收异地大额个人存款。
自2021年1月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银保监会持续督导地方中小银行落实通知要求,加快整改进度。经前期监管排查,目前地方中小银行存款业务以本地为主,异地存款占各项存款比例很低,负债稳定性增强,机构本地化经营趋势更加明显。
银保监会强调,地方中小银行应坚守服务当地、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坚持资金源于当地、用于当地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严禁吸收异地大额个人存款。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辖内中小银行存款业务变化,加大监管检查力度,采取强有力监管措施,坚决纠正地方中小银行存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办理存款业务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关注业务渠道是否合法、利率水平是否合理等因素,不要随意委托他人办理存款业务,也不要被高息所诱惑,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