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每年投入不低于4000万元
重庆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科技日报讯(记者雍黎)2022年12月31日,重庆市教委与重庆市科技局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双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协议,每年共同投入不低于4000万元,支持高校基础研究。
“此次与重庆市教委成立联合基金,可以说是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省级联合基金。”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重庆市在2021年9月修订出台了《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设立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去年6月《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了该类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
据介绍,重庆市教委与重庆市科技局设立联合基金,将聚焦前沿、交叉、新兴领域,突出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聚焦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重庆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教育部科研创新平台、重庆市高校高水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现前瞻性、引领性、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推动重庆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支撑引领科技创新和服务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2023年至2025年,双方每年分别安排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投入联合基金,每年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该负责人介绍,联合基金项目面向全市高校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以重点项目形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10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后,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并统一纳入绩效监督管理。
据悉,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还将在强化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开展前沿科技和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多个领域全面深化战略合作。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