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提升城乡颜值 迎接旅发大会 郴州开展城乡风貌提质行动******
华声在线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陈淦璋)记者今天从郴州市承办第二届湖南旅发大会执委会作战指挥部获悉,该市围绕旅发大会,在1月3日全面启动城乡风貌提质“拆除整治”行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拆除整治。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月9日,全市11个县(市、区)、93个乡镇(街道)、426个村(社区)累计拆除各类违建房、危房、旧房、杂房、空心房、残垣断壁共计面积60.79万平方米,累计腾出土地面积50.95万平方米。
紧扣景区内外不协调、城乡风貌不协调等问题,郴州市从本月开始,市、县两级均成立城乡风貌提质工作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同时,在城乡风貌提质区域范围内启动“拆除整治”行动,实施城乡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序化等“六化”提质,重点做好城市主次干道、重要交通通道、旅游线路、观摩线路、旅游景点等沿线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和秩序规范管控。
乡村风貌提质,郴州市开展县级领导联点示范创建,已确立55个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示范创建村(社区),同时,全市乡村风貌提质区域范围78个乡镇、288个村(社区)已实现“四大家”在职领导下沉联点全覆盖。郴州市妇联、团委、新闻媒体等部门组建330人的市级督查员,每周进行督查。对11个县(市、区)和所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督查排名、通报、奖惩,每周对全市排名前10%左右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对先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授予流动红旗。
目前,郴州市通过全方位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提质区域范围内的违建房、危房、旧房、杂房、空心房、残垣断壁等情况,按照“一户一案、一点一策”思路,确定拆除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将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覆土、绿化,改造为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游园,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片(区)以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屋场”建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